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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天可汗

 

寶藍色的天空,壯麗得令人心驚,映在小王子同樣湛藍的深邃瞳孔,萬里,無雲。

 

與傳說中兇狠吃人、滅佛殺神的阿修羅不同,縱橫大草原,從未一敗的「戰神」小王子,顯得異常的年輕、俊秀,炯炯有神的雙眸,如藍寶石一般,閃爍著玄幻的光芒,沒有沙場老將常有的煞氣,在這個瘋狂殺戮的殘暴世界裡,反而更顯得異常的堅定、溫柔。

 

就像能包容宇宙萬物的青天一般,堅忍、溫潤,又有著晶瑩的光彩。

 

就像,現在的天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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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終於,最後的最後了。」

 

在小丘上駐馬遠眺,小王子靜靜地看著向「應州要塞」而去的「八千死騎」。

 

來自大明帝國的「死騎」,終於又穿上了大明將士的盔甲,「回家」了。

 

仰著頭,閉上雙眼,陽光照耀在小王子如象牙神像般莊嚴的臉上。

 

三十餘年來,所有的歡笑血淚,所有的戰略佈陣,終於,到了最後的最後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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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,如烈焰般碧藍,金色的陽光,照在象徵著達延汗威嚴的黑色大纛。

 

達延汗,也就是蒙古帝國的大元可汗,黃金家族的至高存在,如長生天一般,以自己最寶貴的生命,護佑著大草原上的每一個流著熱血的豐沛生命。

 

對天而言,沒有比生命更可貴的。

 

個體的生命,也許會像跳躍的兔子般瞬間消逝,但藉由生生不息的繁衍,卻永恆。

 

生命,不但守護生命,創造生命,更能夠藉由獵捕吞噬,融合為一,滋養著另一個生命。

 

獵捕,生存,殺戮,融合,繁衍,壯大。

 

這,就是天道。

 

所以,為了生存而殺戮,為了壯大而繁衍,便是天道。

 

所以,所有無意義毀棄生命價值的存在,便是「天」必須毀滅的敵人。

 

便是「小王子」必須毀滅的敵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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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歲那年,由於父親戰敗,造成全族覆沒的小王子,從無邊地獄中,爬了出來,之後的三十餘年,不斷地在生與死之間掙扎,幾度九死一生,卻從未放棄自己得來不易的生命,巴圖蒙克,這位成吉思汗光輝榮耀的黃金家族的唯一血脈,終於統一了自從百餘年前南方來的成祖五次大戰之後,陷入分崩離析的草原帝國。

 

在流亡的日子裡,小王子曾經差點餓死,只好吃野草,以及馬匹的鬃毛充飢。

 

粗硬的鬃毛,即使切碎熬煮,依然堅硬如鋼針,吞下去,扎破了孩子幼嫩的胃壁,但若是不吃,便看不到第二天的陽光;北國的凜冽寒風,讓這個孩子必須飲下粗劣的烈酒,才能生存,於是,胃痛嘔血,便成了小王子最不願讓人知道的隱疾。

 

這兩年,病情益重,甚至,曾經在戰爭最緊俏時,讓小王子痛到短暫失去意識。

 

痛苦,是為了活著。

 

曾經死過,才知道生命的可貴。

 

知道自己失去了未來,便會更珍惜現在。

 

因此,幼年即位,被明軍稱為「小王子」的「達延汗」巴圖蒙克,比這世界上的任何人,都更重視、更珍惜生命的價值。

 

個體的生命,必須不斷掠補、進食,才能壯大,才能生存。

 

而種族的生命,必須互相保護、繁衍,才可能繁榮,才可能昌盛。

 

被後世稱之為「賢者」的妻子,也是最有威名的「夫人諾顏」滿都海,以及和她所生育的孩子,便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珍寶。

 

 

 

「大汗,請給孩子們一座雄偉到看不見邊界,更不用擔心明天的豐美草原。」

 

這是自己最親密的戰友、也是孩子們的慈祥母親,臨終前,對自己許下的心願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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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御遼闊草原的大汗,君臨富庶江山的天子,即將,決戰。

 

很少人知道,這一次表面上純粹是因為朱厚照的任性,才莫名發生的「天子決戰」,其實,卻是小王子認真籌畫、準備了七年的結果。

 

七年前,正德五年,被所有人輕蔑為「荒淫小兒」的朱厚照,面對安化王朱寘鐇的興兵反叛,不但沒有如外界所預測的那樣陷入困境,反而藉此重新啟用了曾經威震邊關,並且「總制三鎮軍務」的「廢將」楊一清,再藉著楊一清的軍功兵威,一舉剪除了權傾朝野,甚至被稱為「九千歲」的大太監「仲父」劉瑾的勢力。

 

劉瑾經營多年,不但聚斂了富可敵國的財力,更與大學士焦芳為代表的文官黨羽勾結,其勢力盤根錯節的程度,即使被譽為「天下良心」的內閣首輔 李東陽,都不敢正面對抗。 而其一手建立的特務機構「內行廠」,其殘酷霸道更遠遠凌駕於惡名昭彰的東廠、與西廠之上,除了監察臣民外,錦衣衛、東、西兩廠也在監察之列,不但朝廷大臣膽顫心驚,即使是錦衣衛指揮使,都可能因為得罪了內行廠,而被整肅慘死。

 

如此混亂的大明政局,自然讓全心整合蒙古各個部族力量的小王子,非常安心。

 

 

從明成祖以來,只要大明帝國一有機會,便會趁機進軍蒙古部落,而那些手握兵權的南朝官吏,更利用「通商羈縻」的藉口,蹂躪殘害了無數蒙古孩子的母親。

 

只要南朝的皇帝臣民們忙著內鬥,小王子便可以專心致力於長期內爭戰亂的蒙古力量的整合,只要成吉思汗的子孫團結,即使南朝的軍隊如海嘯兇猛,自己也有信心能夠在長生天的庇祐之下,化為傳說中的至高聖山,擋住一切邪惡的力量。

 

於是,當在明朝臥底的間諜,傳回安化王即將起兵叛亂,南海烈族也會揭竿而起的時候,小王子趁機將蒙古整合為左、右兩翼,並宣佈自己的次子烏魯斯博羅特將為掌管蒙古半壁江山的「右翼濟農」,掌管永邵布、蒙郭勒津、鄂爾多斯三部。

 

本以為一切可以從此順利太平,誰知道,竟然因為自己派去的官員衝動,引來被稱為「大有福者」,負責護衛祭祀成吉思汗「八白室」的右翼部族,全面叛亂。

 

那是一場血腥異常的戰爭,烏魯斯博羅特,那個在戰亂中得到的、理應該被偉大的長生天賜福的孩子,也從此化為天邊的星辰了。

 

亂平之後,忙著重新整合各個部族勢力的小王子,卻聽到了一個更令自己吃驚的消息:南方大明的「安化王之亂」,不但沒有削弱明朝的實力,那個被所有人輕視的毛頭小子 朱厚照,竟然反利用這次機會,殲滅「九千歲」劉瑾的滿朝勢力,在前後任內閣首府「天下良心」李東陽、「帝師」楊廷和的主政下,大明帝國,竟然煥然一新,再現了英明的前任皇帝駕崩後,便幾乎消逝殆盡的中興氣象。

 

曾經猖狂橫行、百官萬民聞之色變的「內行廠」,更直接廢除!

 

雖然,探子表示「朱厚照每天在豹房玩樂,不務正事」,但,曾經也是「不值得一提的毛頭小子」的小王子,比誰都知道:千萬,不能讓小豹子有長大的一天。

 

尤其,自己的胃,越來越痛了。

 

看著自己年幼稚嫩的孩子,小王子開始了這個長達七年的「狩獵計劃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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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孩子們,你們將會擁有一座雄偉到看不見邊界,更不用擔心明天的豐美草原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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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習慣,是人最大的力量,卻也是最大的敵人。」

 

那一次,並肩作戰時,滿都海,那個英姿亮麗的妻子,曾這樣笑著對自己說。

 

那一次,他們利用了對方遊牧定期的「良好習慣」,發動突襲,大勝而歸。

 

 

那些日子裡,他們帶領著族人,團結了整座成吉思汗的黃金草原。

 

 

然而,七年前那場慘痛的戰爭,奪走的,不只是那個可愛的次子。

 

早已纏綿病榻的妻子,由於無法承受愛子的離去,從此,一病不起。

 

那一天,她要求他給孩子們一個不用再擔驚受怕的豐美草原。

 

 

 

從此,每年的固定時間,小王子便會向南方發動進攻,劫掠搶奪後,大勝離去。

 

習慣,就是力量。

 

這樣,朱厚照,便會知道自己的「良好習慣」。

 

然後,便是等他長大,來找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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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大汗,我不喜歡他們。」

 

後面傳來一陣馬蹄聲,一個蒼勁粗豪的聲音隨之響起,接著,一個滿頭銀髮、卻更顯豪邁的韃靼猛將,策馬來到了小王子的身邊。

 

小王子轉頭看了看他,一向沒有人類感情的湛藍雙眸,竟流洩出了一絲溫暖。

 

 

「鄂爾多固海,我最敬愛的猛將諾顏。」

 

這是小王子對這位猛將的稱呼,也是他應得的榮耀。

 

諾顏,便是蒙古的大君。鄂爾多固海,科爾沁部首領,在七年前的那種慘烈戰爭中,率領旗下全部投入戰事,支持堅持整合統一大草原的小王子,與兵力強大的右翼部族對戰。

 

戰爭一開始,被迫倉促起兵的小王子,雖然擁有與右翼部族以抗衡的五萬兵力,但與右翼部族素以兵強馬壯著稱,護衛「八白室」的神聖使命,長年的協同作戰,更讓右翼各部族之間的連動整合,趨於完美。而小王子的「汗廷」兵馬雖足,卻是奉召出兵的聯合部隊,彼此之間並不熟悉,戰力與機動性上,完全處於下風。

 

再加上右翼部族是背水一戰,士氣上,更是擁有絕對壓倒性的優勢。

 

在最危急的時候,鄂爾多固海命令自己的孩子布林海、巴嘎遜塔布囊和巴爾通三大將領率小股騎兵為先鋒,突襲衝擊右翼軍團的本陣,逼迫右翼軍對進攻。

 

果然,就像是把冰水扔進熱油鍋一樣,即使油鍋看起來平穩如冰,卻在冰水的刺激下,蓄積滿張的能量,便會瞬間爆開!

 

右翼軍隊面對沒有明天的恐懼,雖然士氣高昂,精神上卻到了極限,面對小王子麾下「敢死隊」的突擊,失去了理性,全軍出擊,以弓形陣包圍,敢死隊全軍覆沒;爾多固海的孩子布林海,科爾沁部的王子,威震蒙古的勇士,陣亡。

 

因為恐懼而出兵,好不容易保持的優勢陣型被破壞的右翼部族,在小王子優異的指揮能力,以及鄂爾多固海率領科爾沁部復仇式的進攻下,被徹底擊潰。

 

 

恐懼,一向是小王子最擅長的毀滅武器。

 

生命,則是小王子最重視的珍寶。

 

「不是個體的生命,而是整座大草原的生命。那樣,便會永恆。」

 

那一天,因為這場戰爭,失去了自己孩子的小王子,緊緊抱著同樣失去了孩子的「科爾沁部首領」鄂爾多固海,如此說道。

 

從那一天起,「科爾沁部」便成為了整個大草原中最為尊貴的部族,人口超過二十萬的他們,被達延汗封為「阿巴嘎科爾沁」,也就是「叔王科爾沁」,不屬於達延汗統轄的左右兩翼,獨立而尊。

 

生命,換來的,不只是生命。

 

還有,

黃金般的榮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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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大汗,我不喜歡他們。」

 

「猛將諾顏」鄂爾多固海再次說道,並且不屑地對著草地,啐了一口。

 

「不管是之前那個曾經當過南方將軍的破布娃娃,還是這些傢伙,就像是些沒有靈魂的傀儡鬼物,完全聽從南方那匹邪惡的『妖狼巫師』的命令,不管是烈燄還是冰風,都只會悶著頭往前猛衝。」

 

「我不能信任這種傢伙,大汗,如果不懂得害怕,怎麼算是勇敢?」

 

久經戰陣的猛將諾顏,越說越生氣,銀色鬍鬚後面那被大草原太陽曬成赤紅色的粗曠臉膛,也脹成了紫紅色。

 

對小王子而言,這個忠實的夥伴,有如最兇猛的烈火,粗曠豪邁,卻總能在冰冷的黑暗中,帶來令人安心的光明與溫暖。

 

「大汗,您是黃金家族的子孫,您的榮光,一定會幾千年、幾萬年地照耀在這個偉大的草原之上,一萬年以後的孩子們,也會從老人那裡聽到您的故事。大汗,您的光輝大業,千萬不能被這些傢伙給弄的骯髒腥臭了…。」

 

「所以,我忠勇的猛將諾顏,你覺得你的大汗,不應該相信這些人嗎?」

 

「當然不可以!大汗,背棄了自己的大草原的傢伙,玩弄別人生命的混帳,您的鄂爾多固海連跟他們站在同一個草原,都覺得骯髒!可以在自己的大汗背後插上獵刀,那個南方來的、閹人的卑鄙兒子,果然只是一匹該被狠狠吊死的惡狼!」

 

聽到猛將諾顏的怒吼,小王子微微一笑,勒馬轉身,跑向了另外一個更高的山頭。

 

小王子招了招手,示意鄂爾多固海跟上。

 

 

騎著馬,奔馳在這片大草原上,天地間,一切如此平安、如此喜樂。

 

在大草原上策馬奔馳,溫暖的陽光澆淋在身上,隨著速度的增加,讓清涼的微風在耳邊吟唱,這一直是小王子最喜歡的享受。尤其,在大戰之前,這種感覺,更能讓小王子確實感覺到自己正「活著」。

 

 

到了山頭,可以看到韃靼大軍連天的兵營,以及正在忙著戰前準備的韃靼將士。

 

看著他們,小王子便知道自己一直努力作戰的理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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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雨,將至。

 

那一晚,悶熱異常。

 

 

三年前,大明正德九年九月 ,小王子率五萬大軍,攻破宣府要塞。

 

由於當地百姓卻忘不了前任「宣府督指揮使」王繼姦屠百姓多年的「滔天德政」,不願相助,蒙漢兩族百姓爭相內應,韃靼騎兵再次大破明軍,進宣府,入懷安、蔚洲、鐵騎縱橫百里、肆意搶劫、大明數萬將帥兵士,竟然無法阻擋。

 

大勝回師時,小王子曾經在狼吼山前駐紮,修整軍陣,準備率領帝國渡過寒冬。

 

由於本次戰役超乎預期的豐碩成果,讓即將來臨的冬天,顯得格外可愛。

 

連天的韃靼軍陣裡,可以不時聽到戰士們開心豪邁的歡笑聲。

 

應小王子之召,結盟同戰的幾個部族,已經各自拜別大汗,回歸本部,統御北方大草原的達延汗身邊,只留下最精銳的親兵衛隊,還有自己最信賴的兩個戰友:「猛將諾顏」鄂爾多固海,還有「綠光的握都根」蘭絲特穆兒。

 

小王子正在大汗的軍帳內,跟蘭兒與鄂爾多固海分析局勢,除了策畫下一步行動,還有關於過冬的種種事宜安排。正討論到重要觸時,突然,外面傳來一陣又一陣的爭殺呼喊,似乎突然發生了什麼激烈衝突。

 

小王子眉頭一皺,火爆脾氣的鄂爾多固海,則是直接大聲開罵:「這群臭小子們,真是越來越不像話了,難道他們真忘記老頭生氣的樣子了!」

 

說完,鄂爾多固海隨手拿起自己那個戰痕般般的狼牙大棒,大步跨了出去。

 

看到這個老戰友雖然年過半百,火氣卻絲毫不減當年,小王子忍不住輕輕笑了笑,抬起頭,望向還在軍帳中的蘭兒,卻看到蘭兒眼中的妖異綠火,熾烈燃燒。

 

小王子愣了一下,接著,便聽到帳篷外似乎有極為激烈的打鬥。

 

突然,「碰!」地一聲巨響,「猛將諾顏」從外面被摔了進來,龐大壯碩的身軀,捲起了一陣勁風,同時,也撞垮了半個豪華壯麗的大汗帳篷。

 

在外面,一個身材比例極度怪異,卻又異常魁梧的「金甲武士」,昂然而立。

 

手上的宣花戰斧,依然,滴著濃豔的鮮血。

 

金甲武士臉上戴著的詭異面具被「猛將諾顏」砍去一半,只剩下一塊變形的金甲,掛在臉上,露出了一個慘無血色的臉。

 

一張,只屬於亡靈鬼神的臉。

 

敗將

 

王 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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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眼前突然發生的一切,小王子再度回復了如春天的湖水一般,沉靜安詳的面容,背負著雙手,走到了外面的廣場上。

 

 

天氣,更悶了。

 

水氣在風中飽滿,空氣像是吸飽了水的羊皮襖一樣,沉重,也隨時會爆開。

 

 

映入小王子藍寶石般明亮透澈的雙眸的,除了眼前突然出現的金甲武士之外,還有九個穿著韃靼戰甲偽裝,卻明顯不屬於大汗親兵,臉上有著奇特藍色刺青記號的傢伙。在那群人身旁,本來負責護衛大汗的韃靼武士,則在地上呻吟著。

 

不像是戰鬥後被擊倒,反而更像是被老手下了「毒」,而喪失了戰力。

 

 

小王子一言不發,緩緩將雙手向兩邊舒展開來。

 

就像,一隻振翅欲飛的

 

蒼 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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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轟隆!」

 

一聲霹靂,撕裂了原先悶熱的黑夜。

 

「嘩啦!」

 

已經到了極限的暴雨,終於撐不住,瀑布一般的壓了下來。

 

「嘟嗚!」

 

遠方,傳來了軍情告急的號角。

 

「殺!」

 

金甲武士撞破了前方的暴雨水壁,一斧劈向了小王子。

 

 

小王子,依然沉靜,如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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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崩!轟!」

 

金甲武士巨大的宣花大斧,當頭砍下,眼看,便要把小王子劈成兩半,就在最後的一瞬間,小王子避開了半吋,巨斧劈空,在地上砸出了一片火花。

 

接著,小王子左手扶著粗壯的斧柄,右腿一勾,一個擰身,右臂順勢一帶,金甲武士巨大沉重的身軀,便即騰空飛起,重重摔在了一丈外鄂爾多固海的身邊。

 

狂風雷雨中,小王子一招擊敗了比自己高兩個頭、如鬼神般的怪物,卻依然沒有任何欣喜的表情,只是一個轉身,繼續走向了另外九個正要飛撲過來的「刺客」。

 

「轟!轟!轟!轟!轟!轟!轟!轟!轟!」

 

九聲炸雷連珠響過,九名刺客在瞬間騰空、重重落地,便再也爬不起來了。

 

小王子再度回身,走向了掙扎爬起的王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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摔跤,蒙古語稱之為「搏克」,是充份運用草原男兒駕馭駿馬所訓練出來的腰跨之力,以及彎弓射箭必備的撚抓與開山臂力,所融合而成的武術。

 

對在大草原上馳騁的男子漢而言,這是捍衛家園的必備能力。或許,在外觀上,遠遠沒有南方漢人武術的優雅從容,卻更為直接,也更有力量。

 

那是一種,捨生保護珍惜的一切,才能鍛鍊出來的原始力量。

 

一種,聽命於別人的亡靈,絕對沒有辦法抵禦的浩然正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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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崩!轟!」

 

王繼巨大的身子,再度摔落,撞垮了燃燒的篝火,大雨中,火星四濺。

 

大雨狠狠地當頭澆下,讓在泥濘中的王繼,更顯得狼狽,一身華麗的金甲,失去了囂張的光彩。但也幸虧這場大雨,摔在溝火中的王繼,才免去裂火焚身的劫難。

 

小王子,靜靜地看虛脫倒地的王繼,和他身邊那九個同樣徹底失去力氣的刺客,本來如蒼鷹的雙翼般展開的強壯雙臂,也緩緩放下,站直身軀,背負雙手。

 

 

暴雨兇狠,炸雷連天,不動如山的小王子,莊嚴神聖,在霹靂的火光中,更像是來自遠古神話的孔雀明王。

 

 

這時,一個韃靼的千夫長帶著十六個衛士,跑了過來,走到猛將諾顏的前面,躬身行禮,報告道:「尊貴的猛將諾顏,外面來了大約一萬匹凶悍的惡狼,想請問大汗:是否進攻。」

 

被王繼打敗的鄂爾多固海,正坐在垮掉的氈帳上,一邊喝著馬奶酒,一邊欣賞著大汗難得一見的出手,面對部屬的詢問,他只是搖了搖手,笑了笑說:「不用了,這些傢伙蹲了很久,一路跟著我們,突然這麼出現,只是打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招呼而已,一定不會只是來玩玩的。時候到了,便會自己出來見我們。」

 

「更何況,你沒看到嗎?大汗玩得多開心,哈哈哈哈哈!」

 

看著小王子俊朗的身手,鄂爾多固海想到了那些一起並肩作戰的日子,忍不住仰天大笑,銀白色的大鬍子,隨著爽朗的笑聲,不斷搖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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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愧是大草原之王,黃金家族的榮光,尊貴無比的達延汗。」

 

暴雨中,一個被白色斗篷緊緊裹住的男子,倏忽浮現。

 

男子的身材矮小精瘦,一雙不斷游移的眼睛,有著如剃刀般的鋒芒。

 

男子走到小王子前方三尺,舉起左手上一個小巧的古銀笛子,一聲尖戾的哨音,本來全身脫力,倒臥在地上的王繼…等刺客,便像是被雷電擊中一般,跳了起來。

 

男子左手一揮,笛聲隨風而響,王繼與刺客們立刻跪倒下拜。

 

就像是一群,訓練有素的獵狗

 

 

「我來,是希望跟大汗結盟,保護這片大草原上的一切。」

 

 

男子撥去了斗篷的帽子,露出了一張蒼白瘦弱,卻又極為精明幹練的年青臉龐。

 

接著,男子躬身,將左手的銀笛獻給小王子。

 

「雲南錢氏後人,豹房鐵衣衛副指揮使、大明錦衣親軍都指揮使

 

錢寧,拜見大汗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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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最後的決戰即將來臨,長生天所護佑的神聖之日,也即將到來。

 

看著小王子傲立在山頭的霸氣英姿,看著韃靼鐵騎威鎮天下的壯盛軍容,鄂爾多固海更相信小王子將能夠開創成吉思汗之後最偉大的帝國,讓這個大草原上的女人與孩子,再也不會因為南方來的惡魔,而在半夜中哭醒。

 

因此,鄂爾多固海更不願意小王子的榮光,被那些人不像人、鬼不像鬼的怪物,給玷污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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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晚,雷雨交加,大明天子 朱厚照最信賴的豹房副指揮使 錢寧,帶著一萬個「借身還魂」的怪物,來到了小王子的軍陣。

 

「借身還魂」,是大宋開國有功的「錢家」,被分封在雲南之後,與當地的苗巫合作,結合了道家仙術,與苗疆巫蠱之法而成的神秘醫道,能把別人的身體「借」給未死的人,一般而言,只要尚存一口氣,即使傷得再重,也有機會復生。

 

然而,重生轉世時,卻有兩個困境。首先,最困難的,並不是運用水蛭與硝石所做的肉身接合,也不是活血去腐的續筋接絡,而是如何壓抑「元體」,頭顱所在的本體,與「陰身」,也就是借來的手腳器官之間的對抗排斥。如果不能克服這層困境,那麼,便會被「陰火流毒」侵害,全身高燒發熱,接著,便會立即死亡。

 

除此之外,由於「借身還魂」的妖術太為詭異,而受術者往往是剛剛經歷了九死一生的災難倖存者,精神狀態極為脆弱,乍然看到自己的「新樣子」,根本接受不了! 因此,即使勉強施術,卻往往就回了一個瘋瘋癲癲的無用白癡,甚至一醒轉過來,便立刻發狂自盡。

 

從三國時期,發現了「借身還魂」以來,這兩個挑戰,一直是精通醫道的錢家,所克服不了的問題。直到北宋時,錢家出了一位絕世的天才 錢乙,融合了雲南苗族的巫蠱之術後,以被稱為「回魂大法」的精神控制,才一舉突破這兩個障礙。

 

然而,這個方法卻沒有辦法真的給人幸福。被救回來的人,依然沒辦法如正常人一般生活,反而會成為怪物一般的傀儡。所以,以濟世救人為初衷的錢乙,嚴厲的告誡後人,萬萬不可施展這門醫術,並從此改而研究「人之初,善性為先」的小兒醫學,寫下了一部巨著《小兒藥證直訣》,成為了北宋末年的一代神醫。

 

然而,這個「借身還魂」的術法,卻在錢氏一族中,流傳了下來,並隨著一個姓錢的太監,傳入了大明帝國的皇宮之中。

 

這個太監,向來與世無爭,唯一的遺憾,便是沒有子嗣繼承錢家的香火。於是,在九千歲 劉瑾的默許下,收養了一個同樣來自雲南的孩子,傳授給他關於大宋錢家的一切醫道知識,以及一個能代表錢家與開創大宋的趙家,永世結盟的白壁玉盤。只要擁有那個壁玉盤,錢家的後人,便能代行大宋天子號令,調兵遣將。而為了讓他永遠安寧快樂,太監替這個孩子取了一個名字,並給了他自己的姓。

 

錢寧,錢家子弟,一生安寧。

 

多年之後,這個姓錢的太監突然「暴斃」,錢寧繼任為錦衣百戶,並正式投入了劉瑾門下,以「能開左右弓」的高明箭術,與善於察言觀色的能力,為朱厚照所重用,並且,協助朱厚照建立了「豹房」。

 

幾年後,安化王叛亂,南方的烈族戰敗後,錢寧親自帶著錦衣衛來到島上,姦淫屠殺了七天七夜,並在島上放了一把火,斬草、除根。

 

漫天大火中,一個巧奪天工的碧玉盤,被錢寧踩成了碎片。

 

大火,讓萬事灰飛煙滅,屍體與傷兵全被倒入了大海之中,再也沒有遺骸。

 

世界上,則多了一萬個「借身還魂」後,只聽從銀笛號令的怪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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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給朱厚照最大的壓力與打擊,徹底毀滅這個天殺的朱家王朝。」

 

這個幾乎稱不上「條件」的條件,便是錢寧對小王子唯一的要求。

 

那一晚,在臨時搭建起來的大汗軍帳中,錢寧送給了小王子這個「邪惡的禮物」。

 

那一晚,彷彿一切都在錢寧的掌控之中,即使鄂爾多固海無法接受與這些「鬼物」同營,但一向如太陽般光明磊落的達延汗,卻欣然接受了錢寧的「好意」。

 

 

錢寧狂笑起身,把銀笛遞給了小王子,傲然地表示:「尊貴的大汗,這根銀笛,是控制『死騎』的唯一法門,可千萬小心,別在大草原中丟失了。」

 

 

小王子接過銀笛,微一用力,「啪!」的一響,銀笛變成了一團銀色的廢物。

 

錢寧大吃一驚,突然摔倒,原來,身後的王繼突然沒有了巫術的桎梏,失去控制,狠狠撞開了眼前的錢寧,便要衝上來狙殺眼前的小王子。

 

不只是王繼,其他在軍帳中的九名刺客,甚至,連帳篷外的一萬名「死騎」,也開始仰天狂吼,隨時變會發狂暴走。

 

就在這個時候,一個美艷的韃靼女子走到王繼面前,微微一笑,美麗的雙眸中,碧綠色的火光熾烈燃燒,極北之處那能夠照耀天地三界的綠色光柱。

 

本來在瘋狂邊緣的王繼,仿若看到毒蛇的青蛙一般,立刻蜷縮跪倒,匍匐在地上,再也不敢抬起頭來,而其他的幾名刺客,以及一萬多名的「死騎」,也被這股巨大的恐懼氛圍壓制,跟著趴在地上。

 

就像,面對狂怒雄獅的喪家之犬。

 

「哈哈哈哈哈哈!」

 

小王子仰天長笑,一把拉起了愣在地上,不知所措的錢寧,並把手上的那團銀色的垃圾,放在了他的手中。

 

「滾吧!你這個背叛自己大汗的南方惡狼。」小王子不屑地說道。

 

「你的好意,達延汗收下了。」

 

 

「但是,從此以後,這片草原,

再也沒有你能夠安然喝水的地方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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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大汗,為什麼,您願意跟那群『鬼物』並肩作戰?」

 

看著足以讓任何大汗驕傲的韃靼戰士,老將鄂爾多固海固執地問著這個問題。

 

即使,已經過去了這麼多年,而眼前,已經是最後的決戰了。

 

 

「我最敬愛的猛將諾顏,你的大汗想問你:為什麼我們要作戰這麼多年?」

 

在馬上的小王子,看著身邊這個多年來最信賴的老朋友,湛藍晶瑩的雙眼,有如現在頂上那片無邊無際的晴朗天空一般,透澈,乾淨,卻又有這包覆萬物的溫柔。

 

只有面對自己最信賴的戰友,最親密的家人,一向如神聖般照耀著周遭的小王子,才會說出這麼多話。

 

「我最敬愛的猛將諾顏,你看,那裡的五萬韃靼男兒,都是我們的家人。」

 

「你的大汗,想要給他們一個草原,讓他們的妻子,不再害怕失去丈夫,而他們的孩子,能夠在夜晚來臨時,有暖和的帳篷可以睡覺。」

 

「在那個草原上,孩子不用再擔心會在漆黑的草原中,餓著哭醒,男人不會因為用身上受過的、那些被敵人砍出的傷來彼此炫耀,不會因為明天還要作戰而興奮不安,反而會為了大後天的歡樂祭典,沒有安排好,於是,丈夫會跟妻子吵架。」

 

「在那個草原上,不會到處都是犧牲自己的英雄,反而會常常遇到一起唱歌跳舞的朋友。在那裡,人們快樂地奔跑,不再是為了逃亡,也不再是為了戰爭,也許,只為了前一天的晚餐吃得太好,想要看看自己頂著肥肚子,還能不能夠痛快地跑。」

 

「我的日子已經不多了,親愛的猛將諾顏,你也知道。但我想對孩子們說:你們,將會擁有一座雄偉到看不見邊界,更不用擔心明天的豐美草原。」

 

「所以,我會使用一切可以的力量,為了他們,找到那一座大草原。」

 

 

「如果,惡狼願意當狗,來捍衛著我們的駿馬,那麼,你的大汗就要使用那匹狼。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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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鄂爾多固海懂了,鄂爾多固海會跟著大汗一起,找到那片大草原的!」

 

小王子微微一笑,在這個總是令他驕傲的戰友肩膀上,用力拍了拍。

 

 

「喔嗚!」

 

突然,一聲狼的吼嘯,伴隨著喝斥,劃破了本來寧靜的空氣。

 

更令人不安的,竟然,還有孩子的喊叫。

 

「大汗,這個聲音…,小博迪遇到了麻煩!」

 

小王子點了點頭,立刻策馬向喧鬧聲傳來的方向,狂奔而去。

 

老將鄂爾多固海雙腿一夾,趕緊跟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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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遠的,可以看到有五、六韃靼的軍人,正圍著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。

 

這個孩子,雙手張開,擋在軍人的前面,阻止這群「大人」攻擊他身後的「朋友」。

 

這個「朋友」,是一頭同樣幼弱的「小狼」。

 

「小狼」不斷衝著眼前的大漢們低聲嘶吼,想要保護這個「正在保護牠的朋友」。

 

 

「大汗,是小博迪。」老將鄂爾多固海低聲對著小王子說道。

 

小王子點了點頭,緩緩騎馬過去。

 

年方八歲的博迪,是小王子最寵愛的孩子,善良的他,對天地萬物都充滿了慈愛,做為一個戰士或是開國君主,也許少了一些霸氣,但卻被小王子稱之為「整座大草原最值得信賴的朋友」,並視為繼承人嚴厲栽培。

 

這一次,則是他第一次隨軍出戰,而這也是一個大汗的繼承人必須要擁有的訓練與責任。

 

「發動戰爭的人,至少要有站在第一線的勇氣。」

 

出發時,小王子,大草原的達延汗,這樣對著坐在小馬上的博迪說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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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達延汗與猛將諾顏到來,本來圍攻小狼的韃靼武士向兩邊躬身退開。

 

 

「大…大汗。」

 

看到小王子威嚴的身影,小博迪也趕緊行禮,並把那個正要咆嘯的「朋友」的頭壓下,深恐觸犯了偉大的草原之王,會讓這個朋友的處境更加艱難。

 

小王子寶藍色的眼睛淡淡地望向小狼,小狼立刻匍匐趴下,再也不敢起身。

 

就像遇到了最兇猛的雄獅一般。

 

 

「…大汗,喬諾是我的朋友,牠已經沒有媽媽了,能不能讓我照顧牠?」
 
小博迪鼓起勇氣,稚嫩的聲音,向眼前的大汗提出了這個匪夷所思的請求。
 
「什麼?你要養一頭狼?」
 
老諾顏聽到了之後,大吃一驚,簡直不敢相信。
 

「嗯。」小博迪用力地點了點頭。

 

「別胡鬧了!小博迪,聽我說,狼是不好的傢伙,不但兇猛狡猾,還會把羊兒們給狠狠吃掉,是絕對不可以留下來的壞蛋!」

 

「喬諾不會,喬諾是我的朋友,我不會讓牠亂來的!」博迪大聲說道。

 

「喬諾?韃靼語的狼?哈哈哈,小博迪,就算你給一頭狼名字,牠還是狼呀!」

 

老諾顏豪邁大笑,並望向了身邊的大汗。

 

看著小博迪,小王子溫柔地笑了笑,問他:「小博迪,你為什麼要保護這頭註定吃羊的小狼?」

 

「肚子餓了,本來就要吃東西,羊也是,狼也是!羊餓了,可以吃草,但是狼餓了,如果不讓牠吃肉,難道要把牠乖乖地餓肚子嗎?」

 

「哈哈哈哈哈!」

 

聽到小博迪說的話,小王子忍不住爽朗地大笑了起來。

 

小博迪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可笑的話,睜大了圓圓的眼睛,無辜地看著小王子。

 

「好!想不到我巴圖蒙克的繼承人,比我還有氣概,不但要保護羊,還要照顧狼。」

 

「孩子,」小王子坐在馬上,高高地看著跪在眼前的小博迪,「如果,牠是你的朋友,我可以容許你擁有這頭狼,保護牠。但是,牠不能傷害我的朋友,也不能在沒有你的大汗的允許下,再吃一頭羊。這樣,你便必須把自己的食物分給牠吃,如果不夠,你便要做更多的工作,來換取超過你應得的食物。博迪,身為一個大草原上的男兒漢,你能答應你的大汗嗎?」

 

「嗯嗯嗯!可以,可以!」小博迪開心地說道:「我會教牠規矩,讓牠成為守護大草原的戰士,我會從自己的食物中,和牠一起分著吃,牠跟我吃的一樣,便不會再去吃牧民們的羊。」

 

「哈哈哈哈哈哈!好!好!好!」

 

小王子開心地連說了三聲「好」,接著,俯身抱起了小博迪,將他放在自己的身前,雙腿猛夾,帶著他衝向大草原的方向。

 

小狼「喬諾」立刻跳了起來,趕緊跟了上去。

 

老將鄂爾多固海制止了要前去保護大汗的勇士,望著眼前的景象,仰天大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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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望無際的碧藍蒼天,無邊無界的大草原,燦爛的金色陽光下,偉大的草原之王,帶著他的孩子迎風奔馳,後面則有一頭小狼又跑又跳的緊緊跟隨。

 

 

「博迪,我的孩子,能夠保護大草原上的惡狼,與無辜的白羊,不管未來是否還會有大風沙暴,這片草原,都註定是你的了!」

 

小王子對著身前的孩子,開心地說道。

 

「記住,你要一直往前跑,也許,會很孤獨,但只要馬群一直往前,便不會迷失方向。而這個,便是大汗的責任,往對的方向,努力跑!」

 

最後,他們來到了草原中心的一個小丘陵上,天地間,彷彿再也沒有其他存在。

 

 

「閉上眼睛,聽,風的聲音,草的聲音,還有,陽光的聲音。」

 

看著小博迪壁上了眼睛,認真地聽著,小王子笑了笑,接著,一躍站到了馬鞍上,將小博迪舉了起來,迎向了這片廣闊的天地。

 

「小博迪,記住了我現在要跟你說的話。」

 

「黃金家族,天空一樣的開闊,草原一樣的浩瀚。」

 

「達延汗的豐美草原,是給生生不息的孩子的,大草原,有大草原的生活方式,不管人家怎麼質疑你,你一定要認真地相信自己。」

 

「現在,張開眼睛,站到我的手掌上。」

 

 

站在馬鞍上,面對著一望無際的大草原,小王子強壯的手臂高舉,小博迪小心翼翼地站到了他的掌心,望向了這一片廣闊的天地。

 

在這片天地間,有著韃靼勇士連天的兵營,以及明軍的前進基地:應州要塞。

 

「記住,未來,你也許會害怕,但是,不用擔心,達延汗的眼睛,要像太陽一樣明亮,像蒼天一樣沒有極限,只要你的心中,永遠都有留給別人的草原與清水,那麼,整個世界都會幫你。」

 

 

「你的心,永遠要像現在的這片天地,愛著一切的生命,用你的生命,保護他們。」

 

 

「我的孩子,你一定可以做到。」

 

「因為,你是博迪,一個能夠保護羊和狼的孩子,

 

大草原上的達延汗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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